立法會委員會審議國歌法 立法後國歌將於電台「派台」
政治
發布時間: 2019/05/10 17:48
最後更新: 2019/05/10 18:02
在現時的聲音廣播牌照安排中,原來並無要求電台播放國歌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,廣播機構需按牌照規定,播放政府宣傳短片或聲帶,當法例通過後會盡快安排國歌在電台「派台」。
立法會《國歌條例草案》委員會今討論,電台及電視台播放國歌的安排。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,香港電台因屬公營機構不受《廣播條例》規管,亦留意到現時電台未有播放國歌的安排。公民黨楊岳橋追問,當局有否已就要求電台播放國歌定立時間表。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說,在現時的牌照安排,沒有要求電台播放國歌,故現時政府透過政府新聞處提供的政府宣傳短片或聲帶中,沒有包括國歌。 當條例通過後,當局會透過政府新聞處向電台提供國歌聲帶。
另外,不少民主派議員關注,條例賦予特首權利可再指定日期播放國歌聲帶與短片,質疑特首有過大權力作決定。
鄧忍光解釋指,因為全國性法律上亦有要求,可在某些重要的節慶上,可要求內地的新聞機構播放國歌,為了反映法律的原意,故當局在草案中也加入了類似有彈性的安排。